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翠峦区(林业局)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一个市辖区。翠峦区地处小兴安岭腹地,伊春林区西部,地理座标为东经128°12′30″,北纬47°59′10″。截止2001年,翠峦区施业区总面积1560平方公里,行政区面积1540平方公里。截止2010年,翠峦区总人口44960人。2009年,翠峦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0100万元。翠峦区有黑熊岭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旅游区、名人度假村、名人滑雪场等旅游景点。翠峦区是以林业生产和木材精深加工为主,绿色食品、北药生产、生态畜牧、矿产建材和生态旅游业为辅的新兴工业城区,素有“林都明珠”之美称。翠峦区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西部,地理坐标为东经128°12′30″——128°44′50″,北纬47°23′50″——47°59′10″。东接乌马河林业局,南邻铁力林业局,西与长地万方绥棱林业局接壤,北同友好林业局隔山相望。东西宽40公里,南北长64公里,区(局)址距伊春区16公里。翠峦区为燕山运动,喜马拉雅山与新构成的属于小兴安岭隆起褶皱带侧翼,东西走向9条“多”字形山群构成地貌轮廓,翠峦区属于低山丘陵地带,地势西高东低,一般是阳坡陡短,阴坡缓长,坡度大都在20°以下,平均海拔375米。境内有9座大山,最高峰解放山,海拔994.5米。